舒城县城管局:飞霞市场管理站及时处置一起无证贩卖活禽行为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舒城县城管局发布时间:2020-04-02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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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复工复产以来,城区各市场严格落实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活禽交易市场的通知》精神,为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近日,在古城南路西侧停车场,飞霞农贸市场管理站发现一起无证经营者宋某某(干汊河镇双河村民)在市场范围内贩卖光鸭和活鸭,执法队员及时上前制止其贩卖行为,对其亮证执法,要求其提供相关证件和动物检疫合格证。在其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情况下,该站立即与县市场监督局联系,在两家单位的共同配合下,取缔了宋某某经营行为。

此次事件,也引起各市场管理站的高度重视。疫情仍未解除,防控还需加强。今后,城区各市场管理站一是落实日常巡查制,加大对市场内活禽经营户的日常巡查力度;二是严格执行“1110”制度;三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建立活禽销售者档案,要求经营者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资料。

(石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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