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擅自占道堆放物料遭处罚
日前,县城管执法大队依法对花桥路商业街一处门店擅自占道堆放装潢物料和垃圾行为予以处罚。
该店位于花桥路商业街东段,人流量、车流量较大。为加快装修进度,该店店主指使装修工人将装潢物料和建筑垃圾直接堆放在门前人行道上,堵塞了原本就不宽敞人行道,而且现场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围挡,给过往的车辆和行人带来不便,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城管执法人员多次进行劝导,但店主极力拖延,抵触情绪较大。
在多次口头劝阻无果的情况下,城管执法人员现场强制停止店主占道堆放装潢物料和建筑垃圾的行为,向该店主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暂扣了施工工具。面对城管执法人员雷厉风行的处置手段,该店主连夜进行了清理。
县城管执法大队呼吁:为了方便大家的出行,营造“净、畅、宁”的环境,城管部门将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对擅自占道堆放物料行为加大管控力度。
(谢申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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