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配合联动 依法取缔2处无证瓶装液化气充装销售点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金安支队公用事业执法大队发布时间:2020-03-24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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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上午,市城管局金安支队公用事业执法大队,联合金安区住建局、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望城街道、派出所等单位依法对安丰路(原老长安厂液化气换气点)处对两处无证瓶装液化气充装销售点,进行依法取缔,现场暂扣“过期液化气钢瓶”83个。

根据《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经营瓶装燃气应当设立企业并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通过此次联合执法行动,有效打击了非法液化气充装点的违法行为,消除了“定时炸弹”,有效保障辖区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净化了辖区燃气经营市场。

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大巡查整治力度,积极配合安监局、质监局、派出所、街道等其他职能部门,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坚决予以取缔,严肃整顿燃气管理秩序,确保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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