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城管局:占用消防通道,拖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舒城县城管局发布时间:2020-11-30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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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通道被违停车辆占用,一旦发生火情,将严重影响消防车应急抢险,存在安全隐患。11月30日上午,县城管局物业管理服务中心联合城管执法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开展了小区消防通道突击检查行动。

执法人员来到文峰大厦,发现许多小车停在消防通道,将小区门口堵得严严实实。看到执法人员,家住楼上的汤大姐介绍:“这条路原本是很宽敞的,但由于道路两边都停满了车,只剩下3米不到的空间供车辆通行,一旦发生消防安全事故,3米的宽度根本不够消防车辆通行。而且家里孩子每天上学都要经过这里,存在着很大的安全隐患。”看到执法人员在拖车,一车主很快现身。“实在抱歉,我也知道占用消防通道不对,但小区内确实停车难。我很少住在这边,今天过来是拿东西,马上就走。”车主刘女士说。“这里是消防通道,不仅影响了住户的正常出行,还占用了‘生命通道’,若发生事故怎么办?影响到消防官兵救火、救人谁负责?”执法人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执法人员对其他乱停乱放、阻塞道路交通的车辆进行查处。在执法过程中,他们用拖车将其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一一拖走,等待车主前来认领,接受教育和处罚。

在凤池苑小区,一辆蓝色货车停在小区主干道的转弯处,堵住了消防通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规定,这辆车当即被拖走处理。联合执法人员来到欧洲华城小区,发现一辆面包车停在道路一侧,导致道路不够顺畅,存在着安全隐患。据物业人员介绍,该车已停放有好几个月,一直没有联系上车主。执法人员利用铲车对车辆进行了拖移。

据了解,相关部门此前已在各物业小区张贴宣传资料,物业企业施划了消防通道标识线,悬挂了宣传横幅,对屡占车辆张贴告知单,做到了人人皆知。此次联合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4人,车辆3辆,拖离占用消防通道违停车辆8部,营造了高压整治氛围。

有关执法人员表示,消防通道是火灾救援的“生命通道”理应保证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项规定,单位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强制执行;个人存在占用、堵塞、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将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宋功山、夏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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