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知识】关于秋季开学季校园食品安全提示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食品抽检处发布时间:2024-09-02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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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秋九月开学季,食品安全共守护。为了保障校园广大师生饮食安全,有效防范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特作如下提示。

一、学校篇

1.强化供应管理,严选优质食材。

学校应实行大宗食材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并与供货商签订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和义务的合同(协议),建立大宗食品供货商评价和退出机制。禁止采购来源不明、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原料,共筑食品安全防线。

2.强化食堂管理,规范操作流程。

人员管理。开学前,学校要检查食堂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开学期间,对食堂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能力。

清洗消毒。学校应配备与供餐人数相匹配的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复用餐饮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干净、消毒彻底、保洁到位。

食品留样。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g。

3.开展自查自纠,排查风险隐患。

开学前,学校应组织人员对食堂开展食品安全全面自查自纠,全面做好食品原料清库、不合格食品原料清零、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保洁等“三清”工作,及时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师生及家长篇

1.正规商家购买。

在校园及周边购物时,建议优先选择有营业执照、信誉良好的商家。避免在无证摊贩或不明来源的网络平台购买商品,以防遭遇假冒伪劣、质量和卫生不达标等问题。

2.核对商品信息。

购买产品前,建议认真查看食品标签,尤其要注意标签上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及生产厂家等信息,确保购买到新鲜、安全的食品。

3.保留购物凭证。

消费购物后,建议妥善保管购物凭证,如发票、收据、交易记录等。一旦遭遇商品质量问题或消费纠纷,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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