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城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推动建立党建引 领下多方参与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机制,共建共治共享“美 好家园”,落实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通知》(建房函〔2024〕511号)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2024年7月26日
开展“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
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推动建立党建引 领下多方参与的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机制,助力基层社会治 理,根据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通知》(建房函〔2024〕511 号)要求,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 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践行为群众办实事,满足人民 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和住宅小区开展共 建美好家园活动,以建立物业管理多方参与的协调运行机制 为重点,统筹推进党建引领、精神文明建设、街道(乡镇)属 地管理、行政执法进小区、规范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运行、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等工作,探索有效改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组织、居民参与、企业服务的物业管理新格局。
到2024年9月底,建成一批服务优良、管理规范、环境宜居、特点鲜明、群众满意的“美好家园”小区(“美好家园” 小区原则要求及选树参考标准见附件1、附件2),以点带面促进住宅物业管理水平提升。
二、主要原则
(一)坚持党建引领原则。强化社区物业行业党建联建,推动住宅小区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党组织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和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领导作用,推进物业服务和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全覆盖,强化党组织对业主委员会的指导,建立社区物业党建联建和协调共治机制,形成住宅小区治理合力。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服务居民、造福居民作为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等行动,破解居民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问题,提高业主对小区的自我管理能力,满足人民群众美好居住生活需要。
(三)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推动物业管理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发挥城市政府组织协调作用,调动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居民、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物业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积极性,参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以高质量物业服务推进美好家园建设。
三、活动内容
按照“美好家园”小区评价要求(附件1、附件2),与“皖美红色物业”示范小区申报工作相结合,在全市范围内择优遴选10个管理规范、服务优良、环境宜居、特点鲜明、群众满意的“美好家园”小区,并向省住建厅推荐报送。
四、活动安排
(一)申请推荐(即日起至8月15日)
采取小区自愿申请与县区城管局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照要求填写《“美好家园”小区自荐表》(附件3),并以书面形式报送至所属县区城管局。凡未获得过省级“美好家园”称号的小区,均有资格参与此次自荐。各县区城管局结合已获评及2024年度正在推报评选的省、市级“皖美红色物业”示范小区名单,在充分考量日常检查情况的基础上,按照各县区小区数量的百分之三进行推荐。推荐结果需经研究确定后,于8月15日前将附件3、附件4及相关佐证资料的书面材料和电子版报送我局。
(二)组织测评(8月15日至9月15日)
我局组织邀请“皖美红色物业”建设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专家等实地走访各县区城管局推荐的小区,结合“美好家园”小区原则要求及选树参考标准对小区进行综合评价。
(三)总结推报(9月15日至10月10日)
各县区城管局要及时总结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中好 的经验做法和典型事迹,9月15日前将活动开展情况书面报告我局(工作报告包含: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等), 我局将根据推荐、测评情况择优向省住建厅推报。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县区城管局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重要意义,将活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实施,广泛发动,调动辖区小区群众积极参与活动,以评选活动为契机,提升小区环境,推动社区治理,科学有序组织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做好工作评估。各县区要将居民满意度作为评价活动的首要标准和根本追求,在申报过程中紧盯群众满意度这一关键指标,可以引入第三方定期评估活动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共建“美好家园”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城管局要做好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政策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通过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渠道加强宣传,结合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积极营造人人共创“美好家园”的良好社会氛围。
联系人:余炳军;电话:3925051;
邮箱:laswgzx@163.com
附件: 1.“美好家园”小区原则要求
2.“美好家园”选树参考标准
3.“美好家园”小区自荐表
4. 各县区“美好家园”小区推荐汇总表
附件1
“美好家园”小区原则要求
1.小区业主对物业服务满意度、物业收费率均超过 95%,小 区物业管理投诉率位于全市后5%,未发生较大安全事故或因管理 不善造成的较大社会舆情。
2.小区党组织健全,所在街道社区充分发挥党建引领物业管 理的作用,所在小区建立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参与的协调运行机制。
3.小区组织开展精神文明活动,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社会 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开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模式实践,物业服务向养老、托幼、家政、快递收发等居民 生活服务领域延伸,满足居民美好生活需要。
4.小区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等运行规范,能够有效发挥作用。
5.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相关部门投诉、咨询电话。相关部门执法和专业服务进小区,形成良好的部门协作机制。
6.小区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规范,重大公共事件应急机制健全,物业服务企业1年内无行政处罚记录。
7.小区环境整洁,共有设施设备维护到位,无违章搭建、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现象,实现垃圾分类投放和收集。
8.小区物业服务标准和收费等信息公示规范。
附件 2
“美好家园 ”小区选树参考标准
序号 |
选树项目 |
选树内容 |
权重 |
一 |
党建引领 机制完善 |
1.所在街道健全街道党(工)委统一协调,相关部门联 动执法,协同解决物业管理问题的工作机制。 |
20% |
2.多方联动机制或联席会议制度有效落实,对涉及物业 管理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点工作能共同协商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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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区有党建活动场所,通过社区物业党建联建或选派 党建指导员等方式,实现党的工作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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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 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运行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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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区组织开展精神文明活动,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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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业主委员 会和物业 管理委员 会等运行 规 范 |
1.街道社区党组织做好业主委员会人选推荐把关工作, 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指导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 |
20% |
2.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占比较 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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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按规定向业主公布共 有部分经营与收益、维修资金使用、经费开支等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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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正常运行,及时组织召 集业主共同决策小区重要公共事务,并报告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 |
序号 |
选树项目 |
选树内容 |
权重 |
三 |
物业管理 服务规范高效 |
1.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状况位于全市前 5%。 |
40% |
2.小区业主满意度位于全市前 5%(或小区物业管理投诉 位于全市后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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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小区居民根据消费意愿、支付能力等选择适合的物业 服务标准,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标准提供好的物业服务,物业费收费率≥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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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区物业服务信息和收费信息公开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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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区环境卫生、绿化养护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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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小区共有设施设备维护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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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物业档案完整、规范,管理、值守、维修、养护记录 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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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开展“物业服务+生活服务 ”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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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巡查、劝阻、报 告职责履行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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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部门执法 和专项服 务进小区 |
1.小区显著位置公示相关部门投诉、咨询电话。 |
20% |
2.小区显著位置公示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 专业运营单位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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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关部门执法进小区,专业运营单位服务进小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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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区无占用堵塞公共和消防通道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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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小区车辆停放、充电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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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小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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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小区文明饲养动物。 |
注:各地在该标准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
附件3
“美好家园”小区自荐表
小区名称 |
所在县/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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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街道(乡镇) |
所在社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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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基本情况 |
(包括:建成时间、建筑总面积、楼栋数、单元数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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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党组织 全称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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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企业 全称 |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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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 名称情况 |
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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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物业管理主要做法及工作成效 |
(对照“美好家园”小区原则要求填报) |
业主委员会(盖章) 物业服务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县/区“美好家园”小区推荐汇总表
单位名称:(县/区城管局公章)
序号 |
小区名称 |
评估得分 及排名 |
所在街道、社区 |
物业公司情况 |
小区党组织情况 |
业主委员会情况 |
信访投诉情况 |
物业费收缴情况 |
注:各推荐报送的“美好家园”小区基本情况请另附材料说明,主要包括小区基本情况、物业管理主要成效、特色经验做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