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背景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物业保修期满后专项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所需储存的资金,被称为房屋的“养老金”,属于业主共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宅小区数量不断增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成为保障业主权益、维护小区设施正常运行的重要环节。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管理不完善、使用效率不高等问题,影响了资金的有效性和便捷性。因此,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制定依据
《通知》制定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5号)以及《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省政府令第289号)以及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本《通知》的意义在于进一步规范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住宅小区的和谐稳定。总体考虑上,既注重资金的保值增值,又强调资金的透明度和监管力度,力求构建一个科学、合理、高效的维修资金监管体系。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高效编制《通知》,专门成立了由相关业务工作人员组成的文件起草小组,在研判阶段,文件起草小组深入调研了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现状和问题,广泛听取了业主、物业公司、行业专家等各方意见。在深入学习研究并借鉴外地经验做法,充分考虑了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本地实际情况,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了本《通知》。
四、工作目标
通过《通知》的印发实施,一是规范维修资金的专户存储和使用,提高资金安全性和使用效率;二是建立科学的保值增值方案,实现维修资金的增值收益最大化;三是加强信息披露和财务管理,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主要内容
《通知》围绕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提出了以下八项主要内容:
(一)严厉查处挪用占用行为:一是管理部门必须使用非税收入收缴系统开具专用票据。二是严禁挪用、占用维修资金及其利息,违规者将依法处理。
(二)严格专户存储要求:一是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专户管理银行。二是维修资金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户,明细账目按幢、户设置。
(三)科学确定保值增值方案:一是根据维修资金总额、年度使用计划和征缴规模,确定保值增值方案。二是合理确定定(活)期存款组合,最大化增值收益。
(四)落实专户管理银行安全协管责任:一是管理部门与银行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二是建立对银行的考核管理办法和退出机制。
(五)建立维修资金闭环管理体系: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从归集、存储、使用、续筹的资金闭环管理体系。二是加快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或升级,提升监管水平。
(六)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一是加大信息披露力度,推行网上、掌上查询。二是建立记录和查询系统,向业主提供免费查询服务。三是业主委员会每半年公示维修资金情况。
(七)建立健全维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一是配齐配强管理部门人员,提高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建立健全相关财务制度,强化财务管理基础。三是严格落实会计核算办法,完善会计核算制度。
(八)加强对维修资金的监督管理:一是财政部门监督收支财务和会计核算制度执行情况。二是专用票据的领取、使用等需符合规定,并接受监督。三是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依法接受审计监督。
六、创新举措
《通知》在创新举措方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从制度层面明确了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专户管理银行,提高资金存储的安全性和收益性;二是建立健全维修资金闭环管理体系,实现资金的全程监管和追溯;三是推行网上查询和掌上查询服务,提高信息披露的便捷性和透明度。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为保障《通知》的顺利实施,我市将采取一系列保障措施,包括加强宣传培训、完善配套制度、强化监管力度等。同时,相关部门将密切关注政策执行效果,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和完善维修资金管理体系。下一步工作将重点围绕提高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信息化建设、强化业主参与等方面展开,推动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