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A001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浏览次数:19信息来源:市城管局发布时间:2025-06-20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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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红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采用焚烧发电的方式处置城区污泥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污泥处置方式主要包括污泥焚烧、建材利用、土地利用和污泥填埋。诚如您所述,上级部门已明确将污泥协同焚烧方式作为我省近期污泥处置的首选方案。

一、现状简介

市城管局负责六安市城区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处置工作。

(一)污泥产生情况

当前我市城区运行的污水处理厂共8座,其中生活污水处理厂6座,产生的生活污泥通过管道或车辆运输至市污泥处置厂,经厌氧消化和太阳能干化后由处置单位外运处置。工业污水处理厂2座,产生的污泥经厂内脱水后由处置单位直接外运处置。据统计,近两年每年约产生污泥55000吨。

(二)外运处置情况

市城区污泥处置项目纳入财政预算,年度预算金额约为1100万元,我局每年公开采购5家处置单位。经统计,在2024年污泥处置工作中,用于土地利用方式26060吨,占比49.07%;用于建材利用方式26188吨,占比49.31%;用于焚烧方式860.52吨,占比1.62%。2025年,我局继续采购了5家污泥处置单位,其中,土地利用企业2家、建材利用企业2家、焚烧企业1家。

(三)处置监管情况

我局充分吸收2024年市财政局牵头开展的污泥处置项目成本绩效分析提出的意见,通过“人工+智能”方式,开展污泥处置监管。一是在出泥时指派工作人员现场检查车辆运输和过磅情况等;二是借助三峡集团国家科研项目对污泥处置单位进行污泥处置的全过程智能化监管;三是每月在省固废系统上报污泥信息等,接受环保监管;四是聘请审计单位开展付费审核。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主流方式少,不合上级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徽省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要求将污泥协同焚烧方式作为我省污泥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的首选方案。2024年来,我局采购污泥协同焚烧方式处置企业仅1家,主要处置方式仍为建材利用和土地利用两类。

二是消纳能力差,存在处置风险。近年来,我市污泥处置企业消纳能力不足问题频发,产生了处置风险。我市城区缺少安全稳定和托底的处置企业,长期存在处置风险。

三是处置单价低,难以招大招强。我市城区污泥处置项目分生活污泥和工业污泥,其中生活污泥招标限价标准为160元/吨,在近期开展的全省污泥处置价格尽调中,全省平均处置价格约为260元/吨。招标单价低导致难以招大招强。从近几年中标情况来看,我市城区生活污泥处置单位均为中小微企业,无有实力的大型企业参与投标。

三、工作打算

(一)政策保障方面

鉴于我市“厂网河一体化”模式的开展和推进,市政府已就污泥处置工作与三峡社会资本方进行了多次会商,拟将污泥处置工作整体移交至六安三峡公司,通过六安三峡公司的专业化技术力量实现城区污水处理厂剩余污泥的处置托底。截至目前,市发改委牵头制定了《2025年六安与三峡合作事项任务清单》,已将污泥终端处置移交工作列入其中,下一步将制定相关配套政策,促使六安三峡公司尽快完成污泥终端处置接收工作。

(二)渠道拓宽方面

为解决当前污泥处置单位消纳能力不足问题,我局已主动对接优质供应商,与六安市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进行会谈,对接央企中材安徽水泥有限公司,并成功促成该企业成为我市城区工业污泥处置单位。下一步,我市将立足本市城区污泥处置需求,继续对接优质供应商,在六安三峡公司接收污泥前,继续为安全稳定处置寻找新路径。

(三)加强日常监管

一是完善考核管理机制,制订考核办法,严格考核,倒逼处置企业规范处置污泥;二是采取“定期检查+飞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处置管理;三是加强运输车辆到厂监管,通过完善智慧化监管系统和留存车辆到厂视频,形成信息化监管闭环;四是严查台账资料和检测报告,掌握污泥去向和环境影响;五是继续实行环保备案制度和付费审计,确保污泥处置项目流程的合规性和金额的准确性。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六安市城市管理局 市给排水管理处

联系电话:3337991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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