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5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浏览次数:58信息来源:市城管局发布时间:2025-06-20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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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迎宾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建立小区委员会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9月,我市积极响应并推进实施“皖美红色物业”创建三年行动方案,并将业主委员会的建设作为核心工作内容。自“皖美红色物业”创建工作启动以来,我们重点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推进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坚持党建引领,注重发挥社区党组织和小区(网格)党支部作用,加强《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物业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扩大政策知晓面,增强业主的主人翁意识,引导业主规范有序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对暂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小区,街道(乡镇),在充分征求业主意见基础上,协调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行业主委员会职责。截至2025年5月底,全市已有634个住宅小区组建了业主委员会,覆盖率高达92.02%。

(二)把好业主委员会成员人选关。推进“皖美红色物业”创建三年行动,指导和督促街道(乡镇)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组建和换届工作的领导,把好业主委员会筹备组、换届小组及业主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推荐关、审核关和选举组织关。赋予社区对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结构建议权、人选建议权和资格审查权。将“两代表一委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及社区工作者等作为建议人选向业主推荐,鼓励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竞选担任业主委员会主任。在资格审查阶段,由街道(乡镇)牵头,社区、公安、城管、信访等部门共同参与,对照负面清单严格审核把关。

(三)强化业主委员会监管。落实《六安市业委会履职评估和审计暂行规定》,推动街道党工委(乡镇党委)组建由社区(村)党组织、业主代表及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测评组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对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全体业主公示。发布《推深做实“一抓实两促进” 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若干举措》,持续对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对业主委员会换届及主任离任开展经济责任审计。

(四)规范业主委员会履职行为。制定业主委员会履职正、负面清单,形成配套政策,进一步推动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职尽责。指导业主大会制定或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进行明确,督促业主委员会依法做好收支公开公示工作。加大培训力度,按照《六安市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成员任职和任期培训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组织开展业主委员会成员履职能力提升培训,截至目前,全市已举办28场培训会,累计为2800余人次的业主委员会成员提供了专业培训。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持续扩大业主委员会覆盖。根据《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持续加大业主委员会组建力度,3年左右基本实现所有居民小区全覆盖。对规模较大的分期建设小区,根据管理实际需要,探索运用分期建成片区为单位的方式依法单独成立业主委员会。从源头上把好人选关,推行在业主委员会成立过程中,确定一定比例候补成员,成员出缺时依次递补。二是继续推动业主委员会规范履职。指导街道(乡镇)围绕物业管理法律法规、争取对业主委员会成员进行全覆盖培训,推动业主委员会公开透明履职,及时通过楼道公告栏、居民微信群定期通报并公示物业共有部分收益和使用分配、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和增值收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开支等情况。全面盘点小区公共资源,提高使用效率和收益,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开展服务业主活动等。三是督促业主委员会发挥作用。推动符合条件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党小组,接受小区党支部领导。督促业主委员会成员中的党员严格执行社区党组织和小区党支部决定。完善业主委员会工作述职制度,每年底向社区党组织述职,述职情况作为履职评估和改选连任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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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类别:B类

联系单位:六安市城市管理局  六安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

联系电话:3330396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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