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和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提示
各县区城管局:
为进一步做好城管系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省住建厅、市政务公开办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相关要求,作出如下工作提示: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完善城市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程序、标准、要求,深化城市综合执法和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社会效果,持续提升城市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有关要求
各县区城管局要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机构,完善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高度重视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要对照城市综合执法和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规范要求,结合工作进展和工作实际,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市政服务、城市综合执法”目录的更新和维护,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面公开到位。要加强舆情研判回应,对涉及城市管理的社会热点积极回应、主动发声。要加强市县两级沟通联系,做到常态化监督指导,着力提升公开质效。
附件:1.城市综合执法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
2.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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