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贯彻落实〈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举措》政策解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城管局发布时间:2025-08-22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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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公布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贯彻落实《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举措〉的通知》(六政办〔2025〕5号)(以下简称《有关举措》),为了帮助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出如下解读。

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一)制定背景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物业及时得到维修养护的重要保障,关系到房屋安全,关系到广大业主的切实利益。2006年,省政府令第197号公布了《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我市先后配套制定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制度,对加强和规范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管理和使用,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既有房屋及设施设备维修、更新改造需求的不断增加,《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现实的需要。2025年,省政府适时出台了《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6号,以下简称《省办法》),以进一步适应新形势、解决新问题。

(二)政策依据

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在借鉴学习省内其他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有关举措》。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是住房的“养老金”。出台《有关举措》,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将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由以前的“以购房款总额为基数”调整为“以物业建筑面积造价的一定比例为标准”;规定在发生危及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直接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畅通紧急使用渠道。这对于提升我市维修资金管理水平,保障维修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提高应急处置排险效率等具有重要意义。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做好《有关举措》起草工作,市城管部门成立了文件起草小组,主要围绕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交存环节、应急使用程序等问题,进行研究论证。3月14日完成《有关举措》征求意见稿,并分别征求了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政府的意见和建议;3月19日网上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5月21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7月17日,市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同时从内容上、程序上提出6条建议。经与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沟通修改后,7月21日再次挂网征求意见。7月23日,我局组织市直相关单位和行业专家召开论证座谈会和《有关举措》决策事项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专家评审会,确定《有关举措》为低风险等级并同步报市政法委备案。结合各方意见,经过多次研讨、修改和完善后,最终形成《有关举措》。

四、工作目标

本《有关举措》旨在强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规范化管理,确保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在需要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维修、更新与改造。通过解决当前维修资金在交存和使用环节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推动维修资金的足额归集与高效利用,从而及时消除物业使用中的各类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五、主要内容

《有关举措》主要涵盖以下五个方面:

(一)明确资金交存标准:首期维修资金的交存,改为依据物业建筑面积计算。具体标准为:配备电梯的物业按每平方米100元交存,未配备电梯的则按每平方米60元交存。

(二)设立政策过渡期限:为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过渡,设置从2025年7月1日至12月31日的过渡期。在此期间,业主或建设单位可自愿选择按原标准或新标准交存资金;对于已按原标准交存的,允许在过渡期结束前办理标准变更。

(三)健全交存衔接机制:明确规定已售物业的维修资金由业主在办理入住前交存,未售、自用或出租的物业则由建设单位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前交存。同时,推动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协同自然资源、住建、数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维修资金应收尽收。

(四)细化应急使用流程:针对电梯、屋顶、外墙等共用部位或设施设备出现的紧急情况,明确了应急处置方案的制定、审核及资金划转程序,并对应急维修费用的公示和分摊方式作出规定,以保障紧急维修的及时启动与实施。

(五)确定适用范围与时间:本文件适用于金安区和裕安区,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其他各县及叶集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六、创新举措

本《有关举措》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创新与优化:

(一)优化交存标准公平性:将维修资金的交存基数从原先的“购房款总额比例”调整为“建筑面积”,有效规避了因房价差异导致的不公平,使标准更为统一和透明。

(二)增强政策实施灵活性:通过设立政策过渡期,赋予业主和建设单位在一定期限内自主选择交存标准的权利,并允许已交存者办理变更,体现了政策执行的人性化考量,有助于减少推行阻力。

(三)提升应急维修效率:针对危及安全的紧急情况,简化了维修资金的使用申请流程,明确了应急维修方案制定与审核的快速通道,显著提高了应对突发险情的处置效率。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有关举措》公布后,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将切实做好该文件的学习、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一方面通过举办培训、讲座等多种形式,加强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向广大业主普及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管理和使用等方面的知识;同时加强新老政策的过渡与衔接,推动《有关举措》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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