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海绵化改造项目转移支付2025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六安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现将2025海绵化改造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372号)下达我市2025年首批海绵城市中央补助资金27318万元,六安市于2025年3月3日下达了《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安市水利局关于上报六安市海绵城市建设2025年第一批中央示范补助资金安排方案的报告》(财建〔2025〕77号),其中2025海绵化改造项目涉及资金为255.07万元。该项目资金的绩效目标是通过对生态环境的海绵化改造,完善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改善六安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居民幸福指数。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2025海绵化改造项目总投资为3400万元,其中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投资约2720万元。该项目共分为四个子项目实施,分别为北郊支渠游园海绵化改造、龙河公园海绵化改造、锅底山区域海绵化改造及2025年度口袋公园建设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包括: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排水管网、绿化种植等。根据合同约定和工程时序进度,已累计支付项目资金约255.07万元,其中2025年支付城市管网及污水治理补助资金255.07万元,执行率100%。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372号)下达我市2025年首批海绵城市中央补助资金27318万元,六安市于2025年3月3日下达了《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安市水利局关于上报六安市海绵城市建设2025年第一批中央示范补助资金安排方案的报告》(财建〔2025〕77号),依据上述文件,市财政局下达255.07万元到市城管局并转至市园林处用于本工程海绵建设。
在中央资金的激励下,我市积极筹措地方财政资金,推进项目落地实施,按合同约定于2025年12月底前共支付项目资金255.07万元,保障了海绵城市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截至2025年12月底,该项目城市管网及污水治理补助资金255.07万元已全部支付至项目参建单位。
在资金使用中,根据《六安市海绵城市建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3〕352号)、《六安市海绵城市建设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建〔2023〕353号)等文件,做到海绵专项资金落到海绵建设中去,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专项管理、专账核算,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对于施工单位上报的资金申请,要求监理、业主单位严格审核。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中未出现挪用、挤占等违规使用资金的现象。严格按照海绵资金管理办法,在财政监督和专项检查及本次自查中均未发现资金安全问题,保证了资金合规使用。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5海绵化改造项目总体绩效目标是通过对生态环境的海绵化改造,完善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增强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改善六安人居环境,提高城市居民幸福指数。
该项目通过下凹式绿地、透水铺装、雨水收集管网、调蓄池塘等海绵建设,新建或改造了8处海绵型绿地,做到了雨水管渠、地面、水体等有效衔接,做到小雨不积水,大雨及时排水,完善了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增强了城市排水防涝能力,降低了内涝发生率,改善了六安人居环境,提高了城市居民幸福指数。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数量指标。本项目计划在2025海绵化改造项目中建设下凹式绿地31000m²、透水铺装42000m²,目前已基本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实际实施中该项目共分为四个子项目,其中北郊支渠游园海绵化改造完成下凹式绿地10920㎡、透水铺装8990㎡;2025年度口袋公园建设项目完成下凹式绿地11875㎡、透水铺装7073㎡;龙河公园海绵化改造工程完成下凹式绿地15896㎡、透水铺装8506㎡;锅底山区域海绵化改造工程完成下凹式绿地209㎡、透水铺装5182㎡。四个项目累计完成下凹式绿地38900m²、透水铺装29751m²。因前期审批及设计方案调整等原因,导致下凹式绿地超出指标值、透水铺装部分指标值未完成。
(2)质量指标。本项目计划各工序施工质量达标率99%以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各参建单位努力,已完成的各工序均按期验收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使用要求,达到了质量指标的施工质量达标率99%以上目标要求。
(3)时效指标。根据《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安市水利局关于上报六安市海绵城市建设2025年第一批中央示范补助资金安排方案的报告》(财建〔2025〕77号)等文件要求,该项目经费在下达后应及时支出。对于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款项,在监理、跟审单位严格审核下,按时完成了经费支出,达到了时效指标的序时进度目标要求。
(4)成本指标。本项目海绵建设计划综合成本≤465.7元/㎡,经前期审批及招投标等程序后,项目实际合同价总额约2590万元,根据数量指标中海绵建设面积测算综合成本为377.27元/㎡,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未超概算,支出节约合理,达到了成本指标目标要求。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经济效益。该项目计划的经济效益指标为促进居民就业效果显著,在项目建设时施工单位积极雇佣周边群众参与项目建设,促进了居民就业,达到了经济效益指标目标要求。
(2)社会效益。该项目计划的社会效益指标为改善城区居住环境效果显著,通过项目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休闲娱乐场所,消除了6处城市边角地、闲置地,改造了2处公园绿地,改善了城区居住环境,达到了社会效益指标目标要求。
(3)生态效益。该项目计划的生态效益指标为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1.3%、绿地率≥46.3%,通过该项目及我市其他项目的建设,六安市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46.62%、绿地率为41.43%,达到了生态效益指标目标要求。
(4)可持续影响。该项目计划的可持续影响指标为园林绿化持续改善保障程度效果显著,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共改造提升了2处公园,新建了1处游园、4处口袋公园、1处生态停车场,各种海绵体建设完善了周边区域基础设施,改善了六安人居环境的目标,园林绿化持续改善保障程度效果显著,达到了可持续影响指标目标要求。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该项目计划的满意度指标为社会公众满意度≥90%,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完善了周边区域基础设施,增强了排水防涝能力,也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休闲娱乐需求,社会公众满意度90%以上,达到了满意度指标目标要求。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该项目已按工程进度计划,主体工程已完成,原定绩效目标基本完成,部分偏离绩效目标,具体原因如下:
1.数量指标。因前期审批及设计方案调整等原因,该项目累计完成下凹式绿地38900m²、透水铺装29751m²,导致下凹式绿地超出指标值、透水铺装部分指标值未完成;
2.生态效益指标。因系统录入时绿化覆盖率及绿地率指标数据错位,导致绿地率绩效指标偏离。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在今后的项目中强化目标源头管控,科学设定绩效指标,严格按照海绵城市建设规范、项目批复及绩效目标管理要求,前期精准测算、科学合理设定指标,结合指标进行图纸设计及项目施工,做到数量可核、质量可控、时效可查、效益可评。同时规范绩效目标申报管理,从源头杜绝错报漏报,加强录入人员业务培训,建立绩效目标申报双人复核制度,对各指标逐项核对,防止因录入失误、指标错配、数值错误导致绩效目标偏离,确保绩效目标真实、合理、可实现。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自评结果拟应用情况
用于后续项目整改提升:将本次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海绵化改造项目后续优化完善的重要依据,推动数量、质量、效益等指标持续优化,确保项目绩效全面达标。
用于资金规范管理:将自评结果作为财政资金使用、预算执行和后续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进一步强化资金全过程管控,严格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精细化管理水平。
用于同类项目指导:总结本项目在绩效目标设置、指标统计录入、实施过程管控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与问题不足,应用到今后海绵城市建设等同类项目中,从源头规范绩效目标申报、录入、审核、执行全流程,杜绝绩效目标偏离。
用于完善长效机制:以自评结果为导向,健全项目建设、管理、运维一体化机制,推动项目绩效持续发挥,实现海绵设施长效稳定运行。
(二)自评结果拟公开情况
本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结果,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财政支出绩效信息公开相关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予以公开。公开内容包括绩效目标、资金使用、绩效完成情况、自评结论、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主动接受上级部门、社会公众监督,提升项目实施透明度和公信力。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
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自评表
2026年3月17日
智能问答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