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意见
六政〔2021〕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提升我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定有序的城市环境,助力文明城市创建,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补短板,完善城市功能
(一)优化城市道路交通体系。不断完善提升城市路网,加快城市道路、街巷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谋划一批城市道路、桥梁等重大项目,畅通内外环线,打通丰源大道、裕安大道等城市“断头路”,治理磨子潭路、五里墩大桥段、新安大桥段等城市道路堵点,畅通城市“微循环”。拓宽改造解放南路、磨子潭路、大别山路、龙河路等老城区道路,精细化改造主要交通路口,到2023年底,城市建成区平均道路面积(公里/平方公里)达到省平均水平。着力解决主城区、老旧小区停车难问题。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在医院、学校等周边建设一批城市公共停车场;规范施划道路停车泊位,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加快老旧小区停车设施建设,鼓励开放单位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重点处、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二)完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统筹推动城市道路、供水、供气等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向老旧小区、近郊区延伸覆盖,逐步消除市政设施空白点。加快对城市危旧桥梁和漏损严重的老旧供水、燃气等管网的更新改造,定期检测和加固维修市政桥梁、燃气管道、供水管网,加大对损害市政设施的惩处力度,提高城市安全运行水平。提高主次干道、支路、街巷等路灯亮灯率。(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三)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厂-网-河一体化建设,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完成市政雨污管网错接漏接点排查和治理,开展城市排水系统毛细血管整治,实施老旧小区雨污分流改造。推进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提高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浓度和运行负荷率。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快建成城北污水处理厂二期、河西污水处理厂,强化对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水管网、泵站等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维护和考核。加快完善城市雨污分流体系,实现建成区无生活污水直排口,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空白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四)推进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2021年底前,建成六安市城区餐厨垃圾处理(一期)项目,市新增餐厨废弃物处理能力达到100吨/日,地沟油处理能力达20吨/日。规范整治生活垃圾填埋场,消除环境污染隐患。排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合理布局建筑垃圾填埋场,推进建筑垃圾有序处置和资源化利用。(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五)实施城市老旧小区改造。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按照“应改尽改,尊重意愿”的要求,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优先补齐小区功能短板,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拆违、后改造”的要求,开展排水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和供水、燃气、供电等管线改造,实施空中弱电线缆整治,统一建筑物立面、色彩。在有条件的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托幼、医疗家政、体育设施、智能信包(快递)箱等便民设施,推进小区房屋公共区域修缮、智能化、适老化改造等,推进加装电梯和充电设施建设。科学增设临时停车泊位,有条件的新建立体公共停车场,租售结合规范管理居住小区路上停车泊位和地下人防停车泊位。更新或者增设门禁系统,设置监控系统,增设集中晾晒区。小区出入口显著位置设置景观小品、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刊播公益广告固定载体、便民信息公示栏、电子屏。建设“口袋公园”、“袖珍公园”等社区公共绿地。(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六)加快城市各类专业市场配套。规划引领,统筹城市主要商业设施,推动商业网点创新发展。加快商业中心、社区商业、园区商业、商业街、农产品零售终端、商品交易市场、商贸物流、商旅文融合等专业市场建设,推进一批老旧农贸市场整治提升。引导、规范便民早餐点、夜市等流动摊贩入室、入点规范经营。(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二、强弱项,优化管理服务
(七)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工作,初步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机制,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各区在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示范范围,2022年,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逐步达70%以上。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实施体系建设,推进垃圾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两网融合”。(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八)加强城市环境卫生治理。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消除城区卫生死角,保持背街小巷、农贸(集贸、批发)市场、沿街餐饮店、车站、城乡接合部等重点部位及其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力度,2021年底,中心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2%以上,城区重点区域全面实施道路湿扫、吸扫作业。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强化混凝土搅拌站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区河道保洁,及时清运城区河道垃圾,确保城市防洪工程正常运行。及时保洁公厕,确保公厕内洁具干净,无污垢堆积,无明显异味。(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九)遏制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规范管控“两违”(违法用地、违法建设),完善“两违”治理长效管控机制,合理利用卫星图片数据库,全面监控“两违”情况。构建市、区、街道(乡镇)和部门“3+1”网格化巡防责任体系,对新建、在建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及时查处,坚决遏制“两违”行为发生,实现违法建设“遏制增量、控制变量、消化存量”的目标。(责任单位: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
(十)开展人行道净化行动。净化梅山路、长安路、解放路、人民路、佛子岭路、磨子潭路、龙河路、大别山路等主干道路的人行道,开展摸排、整治专项行动,清除各类废弃杆桩、线缆等障碍,改造美化配电箱、变压器、信号柜等设施设备。探索实施路灯杆与其他各类杆线并杆减量,加快完成市区主次干道“多杆合一”,提高道路平整度和通畅性。清理和取缔违规接坡等行为,严禁擅自占用、损毁无障碍通道,清理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上不符合设置要求的停车泊位,整治私设地锁、路锥等路障行为,加强车辆停放秩序管控。(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十一)加强城市建筑立面安全整治。规范建筑物的晾衣架、空调外机、遮阳棚、花架、花台、电子显示屏、卷帘门等设施,建筑外立面不宜设置防盗窗、防盗格栅等设施,确需设置的应当采用内置方式。整治各类架空管线,统一纳入综合管廊或地下共同管沟,暂时不具备纳入条件的应当进行统一规整,实现同一物业区域建筑物外立面统一标准、统一颜色。规范户外广告设置,统一门头牌匾标准,按照“治乱、减量、提档、规范”的要求,集中查处和拆除违法违规设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经信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十二)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坚持党建引领,理顺物业管理体制,畅通管理机制,打造红色物业,建立和完善社区党组织、社居委、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四位一体”的议事协调机制,协调处理住宅小区涉及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推动物业管理多元主体协同治理。建立物业管理与综合执法工作衔接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进小区,依法查处住宅小区内乱搭乱建、违规装修、违规排污、乱停车辆、毁绿种菜、侵占公共空间等违法行为和物业服务企业违规经营行为。成立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辖区政府、物业协会、社区和物业行业专家共同组成的考核组,持续开展物业服务季度考核,定期在新闻媒体公布考核结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建立“优胜劣汰”退出机制,规范物业企业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三、提品质,改善人居环境
(十三)完善公共配套服务。以社区为中心,完善基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交通场站及邻里服务中心、便民服务设施,着力打造一批便利群众生活的“15分钟生活圈”。加强城区绿道建设,持续优化完善城市绿道衔接系统建设,逐步将绿道建设与城市慢行系统建设相结合,完善城市绿道支路网,形成绿道网络体系。(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十四)提升城市水环境及绿化品质。全面推进城市水环境治理,统筹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和城市排水防涝工程,实现水清、岸绿、景美。进一步完善城市绿色开放空间体系,按照市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每年新建一批街头绿地游园和口袋公园。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山体、水系、湿地、绿地的生态修复,系统开展小微生态功能空间建设,合理划定城市蓝线、绿线,落实相关管控制度,完善城市生态网络体系,保护古树名木,坚持适地适树原则,严控“大树进城”。(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十五)展现城市文化风貌。加强城市规划和城市设计,充分体现城市地域文化、特色、底蕴、特质和时代风貌,提升城市景观品质。注重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整治提升街区风貌特色,加强对不同时期的历史建筑普查、测绘、建档、挂牌保护工作。采用“绣花”“织补”等微改造方式,从品质、环境、文化、创新、公共服务等方面持续增强城市宜居性。(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四、抓长效,提升治理能力
(十六)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发挥立法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贯彻《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六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加快制定《六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六安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街道管理体制改革,理顺城管执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城市管理相关领域的执法职责,明确监管和执法界限;建立日常监管和末端处罚的衔接机制,严格履行行政监督及行业管理职责,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城市管理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使,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依法查处破坏城市基础设施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妨碍城市管理执法和暴力抗法行为,完善建筑业、房地产业、园林绿化等行业信用平台建设,强化信用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十七)推进城市管理信息化。统筹推进全市智慧城管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县(区)数字城管系统平台智慧化升级改造,实现省、市、县(区)三级平台互联互通。加快推进县级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和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建设,不断提升我市城市地下管网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减少地下管网安全事故发生。依托江淮大数据中心六安子平台及“城市大脑”,畅通部门之间信息共享渠道,共建共享公共交通、物流、停车场、基础设施维护、环境监测等各领域数据资源,为城市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提供数据支持。(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数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十八)推进城市管理专业化。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强化城市管理各类培训、理论研讨和执法监督,注重实战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加快培养一批懂城市、会管理的城市管理干部和专业人才。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引入专业化城市管理和服务运营商,完善精细化管理标准,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十九)推进城市管理社会化。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探索群众公议等矛盾化解、权益保障新模式。合理建设“城管服务超市”、城管岗亭、社区工作站、便民服务亭等便民服务平台。发挥12345市长热线、城市管理部门微信公众服务号功能,引导社会公众自觉维护和监督城市环境秩序,形成多元共治、良性互动的城市治理模式。(责任单位:市市长热线办公室、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五、建机制,加强政策保障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城市管理委员会的功能,统筹推进全市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构建市城管局负责日常调度、投诉受理、督办催办、反馈意见和组织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格局。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要切实加强对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问题、目标、效果导向,细化工作要求,量化工作指标,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保障措施。(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二十一)拓宽融资渠道。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力度,统筹上级补助、政府债券等资金,积极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鼓励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城市管网、停车场、特色街区等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全面开放环卫保洁、园林绿化养护、市政设施维护等市场,推行政府向社会企业、公共机构购买服务和PPP模式。(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二十二)开展试点示范。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要聚焦城市主要道路、主要河道及两侧,市民主要休闲服务和市民集中居住等重点区域,对照《安徽省城市街区整治提升导则(试行)》标准要求,每年推进一批“示范道路”“示范街区”“示范小区”试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优化城市整体环境。金安区、裕安区和市开发区作为主城区,要主动对标一流,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着力塑造城市风貌,充分展示城市魅力,为促进全市城市管理水平上台阶作表率。(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公安局、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二十三)强化督促指导。制定城市管理效能评价标准,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组织实施科学客观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市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县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委督查办要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切实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委督查办、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2021年8月13日
附件
具体任务分解表
序号 |
工作任务 |
牵头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时限 要求 |
1 |
打通丰源大道、裕安大道等城市“断头路”,治理磨子潭路、五里墩大桥段、新安大桥段等城市道路堵点,畅通城市“微循环”。拓宽改造解放南路、磨子潭路、大别山路、龙河路等老城区道路,精细化改造主要交通路口,到2023年底,城市建成区平均道路面积(公里/平方公里)达到省平均水平 |
市住建局 |
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局、市重点处,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
到2023年底 |
2 |
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成市政雨污管网错接漏接点排查和治理 |
市住建局 |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城管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
到2021年底见成效,长期保持 |
3 |
建成六安市城区餐厨垃圾处理(一期)项目,市新增餐厨废弃物处理能力达到100吨/日,地沟油处理能力达20吨/日 |
市城管局 |
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
到2021年底 |
4 |
科学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按照“应改尽改,尊重意愿”的要求,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整治改造 |
市住建局 |
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
到2021年见成效,长期保持 |
5 |
加快商业中心、社区商业及园区商业、商业街、农产品零售终端、商品交易市场、商贸物流、商旅文融合等专业市场建设,推进一批老旧农贸市场整治提升 |
市商务局 |
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文旅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
到2021年底见成效,长期保持 |
6 |
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覆盖,各区在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基础上,逐步扩大示范范围,2022年,市主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逐步达70%以上。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实施体系建设,推进垃圾收运网络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两网融合” |
市城管局 |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市教体局、市市场监管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
到2022年 |
7 |
中心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92%以上 |
市城管局 |
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
长期保持 |
8 |
构建市、区、街道(乡镇)和部门“3+1”网格化巡防责任体系,对新建、在建违法建设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上报、及时查处,坚决遏制“两违”行为发生,确保我市实现违法建设“遏制增量、控制变量、消化存量”的目标 |
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
市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 |
到2021年底见成效,长期保持 |
9 |
建立物业管理与综合执法工作衔接机制,落实行政执法进小区 |
市住建局 |
市城管局,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叶集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
到2021年底见成效,长期保持 |
10 |
市民出行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的要求,每年新建一批街头绿地游园和口袋公园 |
市城管局 |
金安区政府、裕安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
到2021年底见成效,长期保持 |
11 |
统筹推进全市智慧城管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县(区)数字城管系统平台智慧化升级改造,实现省、市、县(区)三级平台互联互通 |
市城管局 |
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
到2021年底初见成效,长期保持 |
12 |
加快推进县级地下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和安全运行监测系统建设,不断提升我市城市地下管网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减少地下管网安全事故发生 |
市城管局 |
市住建局、市数管局,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 |
到2021年底初见成效,长期保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