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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房物业费问题
留言时间:2023-07-20 17:23:17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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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单位: | 市城管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你好,相关领导我想咨询下,前期在江山赋二期买的房子,2022年拿房后一直未入住。市场大环境不好,收入减少,没钱装修,一直未入住。今年小区物业通知要交物业费啦,1年物业费2000多,关键房子没住,没有享受到物业的服务,全额收取物业费,感觉不合理。网上查询了相关案例,国内很多地市对空置房有相关减免政策,我想咨询下六安目前有没有相关政策出台。
市城管局
回复单位:市城管局
发表于:2023-07-21 18:46:19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质量相适应的原则,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发生转移或者灭失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关于空置房减免物业服务费问题,目前六安市没有相关的政策文件规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六安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联系电话:0564-3925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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