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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反映租房水电费缴费不透明价格虚高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1-09-12 17:28:54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809
受理单位: 市城管局 处理状态: [已办结]
我在皋城王府牡丹苑9栋2单元506这个地方租住时候,需要至少预交50元电费,交完之后会反馈给我一个数字代码,但是50块钱只有58kwh电,就是58度电,这个电费价格接近0. 86元每度,这个价格既不符合商业用电价格,因为是在居民楼,同时也不是阶梯电的价格,对于在这里的租户不可能达到顶峰350度,我认为这是出租方肆意收费,自行定价行为,退租时候也是按最少退钱而不是实际缴纳钱退款,我希望政府能够帮我要到合理收费依据,因为缴费只能私交于个人,无法得知实际电费收价,我认为这是属于违法行为,同时对于水费也有疑问,出租方直接按照一户一个月20元水费,我认为不合理,希望也能给我一个依据,虽然一户较少的钱但是多户时候,钱就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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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六安供电公司裕安区政府 发表于:2021-09-17 21:24:04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市自来水公司立即安排工作人员核实情况。您所承租的房屋用水户号为745158,水表安装日期为2019年2月,起始计量收费日期为2019年5月,用水性质为居民生活用水,按市发改委物价部门核准的水价标准执行居民阶梯水价,第一级收费标准为2.6元/立方米。该户安装的水表类型为智能水表,每月的用水量是由抄表设备集采后上传至自来水公司抄表管理系统,用水量经审核无误后录入营收系统,并按照政府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生成用户的当月水费。经核实,在市自来水公司的营收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您承租房屋每月的用水量及缴费数据,公司不存在每月固定收取一定的水费、不按实际用量收费的行为。市自来水公司已与您进行了联系,并将相关情况告知,您表示理解。今后您如有关于供水方面的问题,可以随时与市自来水公司联系(联系电话:3632222),或通过城市供水热线3332211进行咨询。 2、经区市场监管局及平桥乡政府与您联系沟通了解到,当时签订协议时并未明确水电费事宜,现您认为收费不合理。由于您已退租,也没有提供相关材料,所以无法具体协调处理。现平桥乡南外村已与二房东联系,并对其进行普法教育。同时建议您与该房东进行协商,如协商后仍觉得不合理,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平桥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64-3309095。 沟通联系情况:区市场监管局及平桥乡政府已与您沟通解释,您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