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86
浏览
1
回复
关于反映六安市供水公司与六安市城南供水有限公司使用同一缴费户号的问题
留言时间:2022-01-16 17:27:41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浏览次数:2986
| 受理单位: | 市城管局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市长,您好!2021年9月之前,六安市供水公司与六安市城南供水有限公司使用的相同缴费户号,导致我两年时间内缴纳的水费(1000元整)没有到账。我于2021年12月份发现,家中的水费已经欠费500多元。自2019年12月6日至2021年9月25日,我通过微信生活缴费所缴纳的费用(共计1000元整)都被缴纳在使用相同户号(114499)的六安市供水公司。当我询问六安市供水公司和六安市城南供水有限公司的客服时,双方推卸责任,提出要当事人自己解决,但又拒不提供对方的联系方式(服务态度可见一斑),并且将问题转交给抄水表的师傅,他与我取得联系后提出带我前往那位用户家中,为了防止冲突,我并没有应允。鉴于金额较大,我不能不了了之,故提出投诉。所以,也请您理解我们升斗小民的诉求,急切盼望您的回复!
市城管局
回复单位:市城管局
发表于:2022-01-20 20:45:24
市民,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市自来水公司立即安排工作人员进行调查,2022年1月14日,您拨打自来水公司供水热线3332211,反映自己是城南供水公司的用户,由于个人疏忽,在微信缴费时将缴费单位选择成了市自来水公司,造成自2019年9月至2021年12月通过微信为市自来水公司辖区内某用户长期代交水费。为避免市自来水公司用户错缴水费,微信和支付宝在缴费界面均有提醒用户核对供水单位、缴费用户名称和用水地址等信息。由于您错缴的水费已过了清算周期,微信平台不予办理退费。2022年1月15日、17日、18日、19日自来水公司营业所工作人员四次主动电话联系您,告知您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来营业所核实情况。您表示近期工作繁忙,会尽快到自来水公司协商。市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也已联系了被代交水费的用户,将会安排工作人员陪同您与用户共同协商解决。
市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已将处理结果告知您,您表示理解。您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与市自来水公司联系(联系电话:3632222),或拨打城市供水热线3332211。
智能问答
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