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桥大队:业主私建“阳光房”,联合行动速拆除
平桥乡五里桥新村属政府新近回迁安置小区,小区内环境优美,配套设施齐全,物业管理规范。近日,小区物业向大队反映,位于该小区3号楼和4号楼两户二楼业主私自占用公共平台,正在违规搭建“阳光房”。大队立即安排执法队员到现场进行查看和处置。
经查看,两处“阳光房”均没有任何规划部门的审批手续,属于违法建筑,且在该小区属首次发现。侵占二楼公共平台进行私搭乱建行为,不仅影响小区环境,遮挡周边居民采光,而且还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如不及时进行整改拆除,极有可能引发其它楼幢二楼业主争相效仿,导致违建之风扩散。执法队员立即当场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业主自行拆除。
面对业主逾期未拆的情况,6月21日上午,平桥大队会同平桥乡政府、物业等多部门共同发力,开展“执法进小区”行动,对五里桥新村两户违建“阳光房”实施了依法强制拆除,拆除面积约40平方米。
违建“阳光房”的拆除,切实打击了小区内乱搭乱建的行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为物业部门的后期监管提供了坚实保障。大队也将进一步加强治违控违政策宣传,加大巡查力度,发现一起,拆除一起,全面助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与广大市民一道,共创共享美丽和谐新家园。

宣传劝导

执法全过程记录


依法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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