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移交绿地补植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园林处发布时间:2024-06-14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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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FZR-20240603

二、项目名称:2024年新移交绿地补植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鹏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六安市裕安区明珠国际城3栋2单元1908室

成交金额:叁拾伍万陆仟捌佰元整(356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2024年新移交绿地补植工程

施工范围:位于六安市城区主次干道,具体实施内容为绿化补植,包括:种植土回(换)填,栽植灌木、色带、地被等。

施工工期:30日历天

项目经理:徐森

执业证书信息:9342023000601114570

五、评审专家名单:翁红梅、张炎、陈艳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计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96.05分。

2、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 六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址: 六安市梅山南路滨河公园

联系方式: 0564-33167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合肥中瑞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址: 六安市裕安区上城国际10楼

联系方式: 0564-5331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祁工

     话: 0564-5331023

 

2024年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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