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报告整改措施清单第3号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湿地公园管理机制落实不到位。2018年10月,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认真开展淠河国家湿地公园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规定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管委会成员单位会议,研究解决湿地管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督察发现,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未严格落实相关会议制度,未对湿地管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研究解决。此外,淠河国家湿地公园主要依靠人工巡护进行日常监管,湿地公园视频监控覆盖不够全面,日常管理缺乏必要的专业技术设备,巡护效率较低,破坏湿地的行为难以及时发现。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城管局(市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三、重点措施
1.调整充实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成员单位,修订完善《淠河国家湿地公园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2.严格落实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管委成员单位会议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湿地公园管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3.在淠河国家湿地公园重要区域、重点部位增设监控摄像头,购置巡护无人机等专业技术设备,提高巡护水平和效率,深入开展湿地公园遥感线索点位核查工作。
四、目标任务
1.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环境监管制度更加完善;
2.淠河国家湿地公园工作机制有效落实;
3.淠河国家湿地公园巡护水平和效率显著提升。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1.调整充实了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成员单位,修订完善了《淠河国家湿地公园联防联控工作机制》。2024年5月17日,安徽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管委会印发了《关于调整安徽六安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对安徽六安淠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2024年5月21日,市政府办印发了《安徽淠河国家湿地公园联防联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相关单位职责。
2.联合林业、水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开展了淠河湿地联合巡查行动,并于11月14日在安徽淠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大讲堂组织召开了淠河国家湿地公园联防联控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联合巡查发现的问题,听取了相关单位关于问题解决的意见和建议并探讨了问题解决办法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3.提高湿地技防能力,深入开展湿地公园遥感线索点位核查。目前淠河湿地沿线共有监控126个,其中包括:整合现有视频监控摄像头102个,新增视频监控3个,提升改造二级平台监控系统1个,水利部门监控18个,农业部门监控3个;核查省下发2024年湿地公园违法违规线索点位150个,未发现问题。核查省下发2024年省级遥感监测(本底)疑似问题线索点位40个,未发现生态环境问题。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24日)向市林业局反映。
监督电话〔牵头验收(监管)单位〕:0564-3378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