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未编制市级建筑垃圾规划问题
2024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的六安市建筑垃圾处置统筹谋划不足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建筑垃圾处置统筹谋划不足。六安市及各县区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工作重视不足,均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编制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二、整改实施主体
市城管局
三、重点措施
市城管局牵头组织编制市级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包含各区)。
四、目标任务
完成包含各区的市级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工作。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2024年4月10日,六安市城管局启动了《六安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工作,规划范围为六安市市辖区;规划期限为近期:2023-2027年;中期:2028-2030年;远期:2031-2035年;其中,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2024年11月,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对外公开发布。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5月28日-2025年6月12日)向市城管局反映。
监督电话:0564-3377829
电子邮箱:lascgjsr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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