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停车场及周边绿化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SWLZB-20260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六安市党风廉政教育中心停车场及周边绿化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5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的:
(一)、企业业绩:供应商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的,得7分,本项最高得21分。
注:
(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若合同不能体现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须同时另附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类似业绩须结合采购需求中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进行认定。
(二)、项目人员配备:
1、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0分;具有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初级职称证书的,得7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业绩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2、拟派的项目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具有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7分,本项最高得14分。
备注:
(1)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若合同不能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合同甲方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2)类似业绩须结合采购需求中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进行认定。
(3)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的有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职称证书的,以最高级别职称进行计分,仅计分一次,以上所有配备人员均不得兼任。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为上述人员其缴纳在响应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供应商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更正为:
(一)、企业业绩:供应商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的,得7分,本项最高得21分。
注:(1)业绩需提供成交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履约完成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关键页需明确体现项目类型、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若提供的材料无法体现出服务内容的,必须由该项目业主出具业绩的证明,并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类似业绩须结合采购需求中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进行认定。
(二)、项目人员配备:1、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10分;具有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初级职称证书的,得7分;本项最高得10分。
(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业绩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5分。
2、拟派的项目团队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
具有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每提供1人得7分,本项最高得14分。
备注:
(1)业绩需提供成交通知书、合同关键页及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履约完成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合同关键页需明确体现项目类型、服务内容等关键信息。若提供的材料无法体现出是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必须由该项目业主出具是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并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类似业绩须结合采购需求中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进行认定。
(3)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的有效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同一人员具有多个职称证书的,以最高级别职称进行计分,仅计分一次,以上所有配备人员均不得兼任。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供应商为上述人员其缴纳在响应截止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和供应商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三)、原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5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供应商及时关注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地 址:六安市金安区八公山路丽景苑综合办公楼19楼
联系方式:0564-33352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霍山县淠河新区38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0564-5021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64-502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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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501020001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