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病虫害生物防治项目更正公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园林处发布时间:2026-05-25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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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SWLZB-202602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病虫害生物防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5月1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采购文件第四章评审方法和标准中的:

1、企业业绩:供应商每提供一个病虫害生物防治项目类似业绩得15分,最高得15分。

注:(1)业绩需提供成交通知书、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2)同一项目(系指同一成交通知书业绩)按不同年度签订的多个合同,仅按一个项目计算一次。

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每具有一个类似业绩得15分,本项累计得分,最高得15分。

注:(1)业绩需提供成交通知书、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

2)若提供的材料无法体现出是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必须由该项目业主出具是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并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同一项目(系指同一成交通知书业绩)按不同年度签订的多个合同,仅按一个项目计算一次。

更正为:

1、企业业绩:供应商每提供一个病虫害生物防治项目类似业绩得15分,最高得15分。

注:(1)业绩需提供成交通知书、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及项目完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履约完成证明。若提供的材料无法体现出服务内容的,必须由该项目业主出具业绩的证明,并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同一项目(系指同一成交通知书业绩)按不同年度签订的多个合同,仅按一个项目计算一次。

2、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每具有一个类似业绩得15分,本项累计得分,最高得15分。

注:(1)业绩需提供成交通知书、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及项目完工验收报告或业主出具的履约完成证明。若提供的材料无法体现出服务内容的,必须由该项目业主出具业绩的证明,并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2)若提供的材料无法体现出是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必须由该项目业主出具是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并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3)同一项目(系指同一成交通知书业绩)按不同年度签订的多个合同,仅按一个项目计算一次。

二、原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中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变更为2026年6月11500分。

更正日期:2026年5月25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效力,请供应商及时关注查看。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址:六安市金安区八公山路丽景苑综合办公楼19楼

联系方式:0564-33167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霍山县淠河新区38号楼三楼

联系方式:0564-502159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话:0564-5021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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