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市城管局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通知》(六编[2026]17号)文件要求,市城管局负责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工作,现公告如下:
自2026年8月1日起,六安市城区范围内所有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工作由六安市城市管理局行使,金安区城市管理局、裕安区城市管理局不再承担大型户外广告设置的行政审批工作。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