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城市绿化条例》明年起施行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六安新闻网发布时间:2023-10-11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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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我市又一部地方性法规《六安市城市绿化条例》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该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7月25日,《六安市城市绿化条例》经六安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报请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批准。9月22日,安徽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通过了《条例》

《条例》共五章、三十一条。根据六安城市绿化发展的实际情况,将《条例》的适用范围界定为本市城市规划区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规划区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在建设方面,《条例》要求严格执行城市绿化各类指标,优先选用乡土适生树种,提高市树、市花的种植比例;分条对城市道路规范栽植行道树,市政管线建设兼顾绿化生长需要,城市高压走廊、室外公共停车场实施规范绿化,鼓励发展垂直绿化、立体绿化、开放式绿化等作出具体规定。在主体责任方面,《条例》规定了城市绿化主管部门定期开展绿化资源调查、建立绿化档案、检查日常养护管理情况、组织养护业务培训等监督管理职责。日常管理行为方面,《条例》要求养护管理责任主体按照养护标准和技术规范,做好日常养护、防火、防治病虫害等工作。同时,细化了相应的法律责任,明确了具体罚款数额。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城市绿化工作,狠抓绿色基础建设,逐步构建起“三河一廊多带”为骨架的城市绿化空间,先后取得了“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市建设进程的加快,城市绿化发展不够均衡,绿地布局不尽合理等问题日益显现,擅自占用绿地、损坏城市绿化等行为时有发生。因此,通过制定《条例》总结固化管理经验,从制度层面推进城市绿化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推动六安绿色振兴赶超发展,很有必要。此举对进一步巩固绿色发展成果,推进六安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园林绿化事业持续积极健康发展,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具有积极长远意义。(记者 黄雪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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