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市和市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的通知
六城管〔2025〕43号
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城管局,市开发区应急和城市管理局: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奋力推进六安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重要改革举措分工清单>的通知》(六办〔2024〕63号)等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建立市和市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六安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7月17日
关于建立市和市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市和市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衔接,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重要论述,按照权责明确、衔接有序、协作有力、运行顺畅的原则,加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形成权威高效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调联动机制。
二、建立工作制度
(一)党建联建制度。深入推进党建引领城市管理工作,充分挖掘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党建资源,找准党建和城市管理的着力点、契合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党建联建活动,推动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互帮互学、共促成长,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
(二)案件移送制度。对上级交办、同级移送或者业务管理单位主动巡查发现的城市管理领域的违法行为,市城市管理部门按照违法行为发生地原则,及时将案件线索和相关材料移交至具有管辖权的城市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城市管理部门之间因管辖权限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市城市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区城市管理部门办理移送案件的处理情况或者结果,应当及时书面反馈市城市管理部门。
(三)信息共享制度。市、区城市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作用,推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数据、资料等信息互通共享,提升执法效能和工作协同性。市城市管理部门将定期汇总分析辖区城市管理部门的案件办理情况,加强类案分析研究,提出事前预防、事后依法规范处置的指导意见或建议。对新型案件、关注度高的案件,加强个案指导监督,形成指导监督和行政执法的工作合力。
(四)联席会议制度。市城市管理部门适时组织召开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会商会议,促进市、区城市管理部门加强沟通,通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办案不足,梳理分析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的共性问题,研究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案件中的重难点问题,共同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工作举措。
(五)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市城市管理部门通过组织执法案卷评查、执法评议、指导督办等,加强对区城市管理部门行政执法的监督,推动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区城市管理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轻微违法行为免罚等制度,加强自身业务能力和水平建设,认真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城市管理部门执法人员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权或者不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按照《安徽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三、加强执法协作
(一)开展执法协助。城市管理部门查处违法案件需要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提供认定意见或者需要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等资料的,应按照《六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提出。对需要市城市管理部门开展执法协助的,由区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后按相应程序办理。
(二)加强教育培训。针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市城市管理部门将及时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依法统一办案标准、办案流程。业务培训重点学习行政执法程序规定、证据规则、法制审核等内容,指导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相关业务、法律法规、政策标准等,正确使用执法装备。区城市管理部门也要主动加强本单位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
(三)加强管罚衔接。认真落实综合查一次、“双随机、一公开”等工作机制,城市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及执行完毕后,应当及时将处罚结果反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推动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工作,防止发生以罚代管现象,推动管理与执法形成闭环。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专业性强,涉及面广,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为深入推进城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围绕中心工作,主动作为,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加强日常监管、动态巡查、行政执法工作,不断完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衔接机制,推进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落地见效。
(三)强化监督管理。市城市管理部门将持续加强监管力度,不断完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机制,切实提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水平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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